巢湖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局机构]
  办公室
  房改科
[下属机构]
  公房管理处
  白蚁防治所
  产权产籍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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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规、政策。根据本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研究制定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方案及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制定全市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依法确认城镇房地产权属。办理城镇房地产权属登记。负责房地产测绘管理和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管理。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管理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负责房产交易、抵押、租赁管理。负责房地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
  (四)负责各类房屋的房政管理。调查、界定异产毗邻房屋产权及修缮责任。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房地产普查,负责全市房地产统计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和经营管理。
  (五)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机构的资质管理。
  (六)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文明住宅小区的创建活动,指导新建小区的达标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七)编制城镇住宅建设规划。负责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价格。指导住宅小区建设并参与小区竣工验收。负责房地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及住宅产业化工作。组织对危旧房屋进行开发改造。
  (八)主管全市房改工作。制定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案,指导县区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市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九)对市辖县、区住宅与房地产业房改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和房改工作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中介、物业管理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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